2007年3月25日星期日

现实主义 VS 个人英雄主义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英雄兮守四方............
这首刘邦的大风歌从小就是我的最爱了,每当读到这首诗时就会被诗里乱世中风起云涌换朝代,战场上大旗猎猎罩狼烟的情景激发出一腔豪情来。
人们总是带着一种不以为然的神态说起这位当年和那个名垂青史却功败垂成的西楚霸王逐鹿中原的汉高祖。似乎他的胜利带着某种侥幸,或是根本是韩信和箫何的功劳。
其实在我心里,刘邦一直是一位真正的大英雄。他的气概不同于他的对手项羽,他野心勃勃却又大智若愚。看看这首词就知道了,没有那气吞山河的豪气,问鼎中原的野心如何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来。
至于项羽充其量算是英勇,看看他的诗:力拔山兮气盖世........,在气势上和胸襟上都输了一筹了。
人们常常根据野史传说刘邦长相猥亵,出身为一市井之流氓。而贵胄之后的项羽则是楚地有名的大力士真好汉。但是却忘了民间还有一句老话叫做:大隐隐于市!这句话被无数的武侠小说作者用来形容真正高手一鸣冲天之前的蛰伏。
至今流传于世的关于项羽的故事最有名的恐怕就是霸王别姬了。这个故事因为其中英雄末路的晚景凄凉和美人对爱情的从一而终打动了无数的文人墨客。无数个版本的诗词咏诵,还有久为传唱的各种戏曲版本以及近代的电影电视创作。最近更是因为某位歌星的早逝又让人们在一部现代名导的名片中重温了这个故事且还由此延伸至感悟了许多另类的生活方式及人生哲理。
反观刘邦呢,与他有关又能够和这个故事有同样生命力和艺术价值的似乎就是箫何月下追韩信了,遗憾的刘邦还不是故事的主人公,只能算是个故事背景人物。但是如果不是刘邦的知人善用,又到哪儿去找个这麽唯才是举,为主尽命的良相箫何。又如何赢得军事天才韩信的效力,妙用四面楚歌一计大败对手项羽于垓下,逼得那个空有满身神力的楚霸王绝命自缢。
而另外一个有他两人聚头的的故事鸿门宴中,项羽的表现可就差强人意了,当时项羽的幕僚谋士范增断定刘邦他日必是劲敌力劝项羽趁机杀了刘邦以断后患,项羽却置若罔闻,不以为然。只是在宴会上自以为是的大耍其鼎以为位威慑了对手,其实白白放走了杀掉刘邦的良机,同时也失掉了智囊范增的人心,为来日刘邦施离间之计,范增出走埋下了伏笔。虽然在这个故事里刘邦最后灰头土脸的借尿遁走,但是这何尝不是一种保存实力的办法。想当年越王勾践兵败吴国,罚入吴宫为奴,为保存实力还讨好夫差在其病中尝其粪便以示忠心呢。
鸿门宴后,刘邦处处小心做人,看似被项羽威慑不敢蠢动,其实事事由项羽出头,杀子婴,火烧阿房宫,封众雄,利用项羽的骄傲自大和鲁莽从事得罪秦国旧臣,引起各路英豪的不满。借此给大众留下项羽好大喜功,残暴专横的印象。并由此项羽思想里开始麻痹大意,以为天下已定,不再对他实施防范。刘邦却乘机暗暗扩张势力,以便来日东山再起,再战于野。后来的彭城之战便是实例,可惜项羽气数未尽,刘邦又过于心急使得自己陷入困境。可笑那自大的项羽居然还不觉醒,居安不思危,浑浑然又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噩噩乎不顾部下大将钟离昧、季布的坚决反对,与刘邦签订鸿沟协议,又一次中了刘邦的缓兵之计。
而不久后吸取经验教训的刘邦,文有箫何,武有韩信,大军临阵又和项羽数次交锋。最后善用张良之计,利用韩信扳倒项羽以得天下。
而项羽本是兵强马壮,天时地利尽在其一边。却落得英雄气短,不愿渡乌江。
看似刘邦一路反复无常,阴险狡诈,计谋百出,却由弱至强,转败为胜,将天下装入私囊。而项羽一路征战,万夫不挡之勇,却有勇无谋,不纳善谏,处处逞强好胜,死要面子活受罪,到最后也不愿去江东称王,自己把自己逼入了绝境。其实去了江东再招旧部,卧薪尝胆,厉兵秫马,何尝没有机会再战江湖呢。
人们总是认为刘邦是运气好,和项羽几次交锋都在最危急的时候逃脱大难。而项羽却是运道不济,数失良机。惋惜项羽的功亏一溃,讽刺刘邦小人鸿运当头。其实刘邦的数次逃脱是得利于采纳身边幕僚的建议以及他本人的能屈能伸。而项羽永远放不下霸王的架子和身份,不肯听进忠言,一味的独断专横。
刘邦从未放弃过对中原的野心,处心积虑,但是处处从现实出发,和项羽周旋到底。可惜项羽似乎更热衷于两军交战中的冲锋陷阵,勇冠天下的名气和气势。两人一个是胸襟深广,怀纳江山,数次失败却契而不舍,逆境崛起,逐步实现野心。另一个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只重匹夫之勇,自满偏安,经不起失败,大意失机夺天下。韩信果真是个军事天才,算准项羽骄傲自大,利用楚歌之计在精神上打垮项羽的信心。可怜的虞姬都看出了项羽的穷途末路并不全是因为战败,而是失了勇气和自信。因而歌道: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用时下流行的语言来说吧,刘邦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项羽呢,应该算是个个人英雄主义者。
在这场逐鹿中,现实主义者战胜了个人英雄主义者。而今天的成功人士们何尝不是希望求得象箫何那样为自己穷策穷力的人才,而霸王别姬呢,却成了庆功宴上的一道菜名。

相亲相爱



因为嘴馋,从小就想当一个厨师,带着高高的白帽子,两个胖乎乎的腮帮子红通通的,挥舞着炒勺,一道道热气腾腾、香喷喷的肉啊、菜啊的就上了桌子,多好吃、多爽气啊!

上二年级那会,电视正播放着日本的连续剧《排球女将》,迷住了所有的孩子,尤其是女生。一到课间休息,就满走廊的分成两队互相拍着气球,动作一板一眼,嘴里还大喊着什末:晴天霹雳、流星火球之类。刚来的女班主任开班会,一个个的问同学们长大了干什末,几乎所有的女生都说将来要打排球,老师的脸色越来越暗。

轮到我站起来的时候,她无精打采的问我:你也要打排球吗?

我自信满满的大声回答:不!---我要------当一个一级厨师!

记得当时老师脸色的变化非常戏剧性--惊喜--企盼--巨大的失望!好多年来常常这个表情只会在各种电视剧中重复出现。我想我真的让她失望到家了,好不容易不打排球了居然要去做饭,他肯定极希望能从我嘴里听到科学家、工程师之类的豪言壮语。

很快我的机会就来了,那年暑假妈妈学校组织他们去武汉疗养。妈妈很想去,可是她和爸爸是双职工,我八岁,弟弟五岁半,担心他走了就没有人做饭照顾我们。她和爸爸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放弃的时候我把自己毛遂自荐到了他们面前。

在爸爸的鼓励下妈妈决定先尝试着教我做饭,如果搞不定就放弃出门旅游。结果两周后妈妈愉快的踏上了旅途,从此家里的锅铲也就大权旁落到了我手中。其实他们不知道,那个他们总是骂作馋嘴放学就守着锅台等吃饭的我早就在观摩中学会了做饭。

那个时候经济条件很差,很多东西都要凭票供应,吃一回肉几乎要等上两个星期,所以家常的饭菜也就是些青菜豆腐之类。而那时刚刚掌勺的我却做了一道至今都让弟弟津津乐道的汤。记得那天我翻箱倒柜找出些我不认识的佐料,和着酱油就烧了个开水玻璃汤。(所谓玻璃就是除了佐料啥都没有,透明嘛)

弟弟抱着汤盆喝了个底朝天,喝完对我说:姐,你肯定把肉偷吃了?这汤有肉味,放心,我不告诉爸!

我拼命解释根本没肉弟弟就是不信,还拍拍胸脯再三让我放心,说他不是蒲志高,决不当叛徒,。

后来我终于明白我找出来的黑不溜秋的佐料叫八角,妈妈每次烧肉的时候放,弟弟所说的肉味实际是香料味,可怜的弟弟,他太想吃肉了。

九一年的七月刚刚过完亡父周年忌又在高考前夕得了急性肺炎,原本精神上就很脆弱的我在病痛的折磨下几近崩溃,那时因为家离学校很远,就暂时借住在叔叔家。高考前一晚我正发着高烧,又很紧张,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就是不能入睡,又不敢吃药怕第二天起不来。叔叔他们围着我急的团团转也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我拿着一本政治书把自己关进了厨房,坐在厨房的地板上,闻着天长日久遗留下来的油烟味,触模着似乎还有余温的锅碗,想起以前父亲在世时手把手教我做菜的情形,我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不再焦躁不安,慢慢的背起了平时最弱的政治。第二天我退烧了,心情平静的去参加高考。

上大学选的专业是英美文学(可惜大学里没有厨师这个专业),常常在饭堂和同学就餐的时候对学校那清汤寡水的饭菜评头论足却又无可奈何。最惨的就是饭堂的师傅特小气,每次打菜我都满脸堆笑希望多给点却仍然是零星几块,一直到伙食团长的儿子开始追求我的一位室友的时候,情况才得以改善。可惜好景不长,刚过大二,他们就分手了。

于是全寝室六位女生合计一下决定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大家凑份子买来了电饭锅和各种佐料,我自然升任大厨,每日里买菜操持家务。那时因为寝室供电电压控制,所以电锅也只能用小功率的。煎炒炸根本不可能的,只能用炖这一招,而且需时极久。成都的冬天潮湿阴冷,每次我们大家一起出门去上晚自习前就会在锅里放上足够的水和罗卜、牛肉之类。等到下晚自习回来的时候才走到走廊就已经闻到了香味,打开门一屋子热烘烘的牛肉罗卜雾气,即温暖又馋人。现在想起来当年围坐在一起吃着热气腾腾的夜宵,唧唧喳喳聊着天的冬日夜晚是那段清苦简单的青葱岁月里最美好的回忆了,再也吃不到那麽香的罗卜炖牛肉了。正如当年的鲁迅感叹少年时看戏那晚的罗汉豆。

毕业了,加入了被称之为白领的滚滚洪流之中,每日里为工作,为前程忙忙碌碌 。早晨一杯牛奶了事,中午公司有工作餐,晚上常常要加班,回到家里已是华灯初上,精疲力尽,也就随便糊弄买点啥填填肚子,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成了摆设。

那时候和朋友聊起小时候的事,常常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多想吃住家饭啊,多想当个厨师啊。却每日里一手捧着盒饭一手拿着电话催着订单啊,货款啊!

看看做个厨师没有指望了,心里暗暗决定要嫁一个厨师,不用一级,二级就可以了,再不济家常味道也行,不能浪费了我美丽的厨房,不能亏待了我亲爱的肚子。

2001年,又是夏天,工作五年头一回休假,去了那个号称全中国小资人物旅游必到的五个地方之一的――――云南丽江古城。我自认不是小资,但是我想去的稻城唯一的一条路塌方了,只好随便找了个其他离四川近的地方。

咋一进城,就迷失在了那个堪称世外桃源的地方,古色古香的木楼,清彻潺潺的细流水,光洁美丽的五花石街道,让我这个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里的都市人流连忘返。最最撩动我心思的是住在我隔壁房间那个个子高高的广州男孩的明亮双眼和眼底深藏着的预言又止。

接下来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可以在数个有关一见钟情的电影及电视剧中找到大致相同的版本。

相识一年后,我们在新西兰奥克兰市的某处海边的一棵大树下相互交换了结婚戒指,结为了夫妻,发誓相守终生。

他的职业是一家学校的电脑教师,不是厨师!

婚后的日子甜蜜幸福,老公对我宠爱有加。刚来到新西兰因为不会开车,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成了家里的专职主妇,每日里给老公做盒饭成了我的头等大事。

说起来这里真是方便,在国内能买到的中餐佐料及原料这里应有尽有。每天里我快快乐乐的安排饭菜,打扫厨房。每当老公回来,我从干净明亮的厨房里端出饭菜来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得很香,我心里就涨满了那种称之为幸福的感觉。每当老公告诉我他的同事又一起参观他的饭盒后羡慕得要死的时候,我的心里比当年谈下一张百万订单的时候还要有成就感。

今晚月光皎洁,照进了整个房间,我躺在床上,沐着月光。想起了大学时躺在上铺看月亮的日子,也想起了那个久远的“理想”。

敲醒身边的老公:你知道吗?小时候我想当一个厨师,后来长大了又想嫁一个厨师!现在嘛……

老公抬起头来看着我,沉思片刻说:事实上,你已经成功的实现了你这两个理想。一.你是我饮食上的专用一级厨师,对我来说,你做的菜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我有着世界上最美丽和温柔的厨师妻子。二:我是你生活上的专用一级厨师,对你来说,我要用我全部的爱来作人生这道菜,佐料就是快乐和幸福。我要做你这辈子最深爱和坚强的厨师老公。

望着老公在柔和月色中亮亮的眼睛,我恍然大悟,欣喜万分。还有什末会比这种实现更美好的吗?